2020-12-17 00:00:00 來源: 點擊:1377 喜歡:4
自然資源部關于給予測繪單位一年政策過渡期限的公告
為在新修訂的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出臺后,實現新舊政策平穩(wěn)過渡,確保測繪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經研究決定:一、給予現有測繪單位一年政策過渡期限。按照測繪資質審批權限,將測繪單位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國測管發(fā)〔2014〕31號)取得的甲級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各測繪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事測繪活動。二、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發(fā)布實施后,測繪單位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核發(fā)新測繪資質證書。特此公告。自然資源部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