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00:00:00 來源: 點擊:853 喜歡:0
建督撤字〔2021〕2號
江西金海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在申報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業績材料中,“格美科技2#車間”、“新建3#廠房”項目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我部于2020年9月17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0〕52號),你單位于2020年9月29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上述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年1月8日(此件主動公開)
建督撤字〔2021〕3號
江西金海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在申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業績材料中,“撫州市橋東排澇站周邊配套管網工程”、“晏殊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項目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我部于2020年9月17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0〕53號),你單位于2020年9月29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上述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