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0:00:00 來源: 點擊:673 喜歡:0
2020年12月30日8時5分許,安遠縣江西喜多橙農產品有限公司年初加工臍橙5.5萬噸項目A2果品車間在鋼結構安裝過程中發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86萬元。
2月7日,贛州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這起事故調查報告。
直接原因
1、剛架安裝順序錯誤
2、柱底螺栓不符合規范要求
3、不利氣象條件影響
1、違規建設。建設單位將A2果品車間基礎工程和鋼結構主體工程肢解發包,未批先建。
2、資質掛靠。施工單位允許他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實際承包人有兩人,掛靠在施工單位,另外施工單位在橙中城還另外承攬了6個項目,其中3個項目由這兩人掛靠。
3、監理失職。總監、專監為掛名虛設,兩名現場監理員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能和從業經歷,接安遠縣氣象局發布的大風藍色預警后,監理人員沒有下達停工指令。
(一)司法機關已對6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王某龍,A2果品車間鋼結構工程承包人(掛靠),未依法取得相應資質,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4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付某根,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代表單位與王某龍簽訂掛靠協議,僅收取管理費,未組建派駐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7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陳某根,監理單位贛州分公司負責人,具體組織事故項目的監理工作,指使他人代專監、總監簽字,對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5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朱某,監理公司贛州分公司現場監理員,代簽字,以他人名義代表監理單位簽收整改通知后,沒有督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整改,對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4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5、熊某華,監理公司贛州分公司現場監理員,對違規問題沒有提出意見,接收大風藍色預警后沒有下達停工指令,對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4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6、魏某友,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未批先建,肢解發包,對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21年1月4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建議依法對8人給予行政處罰
監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監、監理工程師
設計單位:公司負責人、結構專業設計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
圖審單位:設計結構部分審查人
建設單位外聘兼職資料員
(三)對8名公職人員的處理建議
1、6人由安遠縣紀委監委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2、2人向安遠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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