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1 00:00:00 來源: 點擊:503 喜歡:0
鄂建審告〔2022〕28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及相關企業: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對以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取得我廳委托武漢市城建局審查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單位進行了事后核查,核查結果在相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武漢市城建局通過對企業提交的申辯材料復核,發現湖北群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6家建筑業企業存在采取虛假承諾,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企業資質的行為。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我廳決定依法撤銷湖北群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6企業的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詳見附件),且自撤銷之日起規定時限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如對本決定不服,各相關企業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撤銷建筑業企業資質單位名單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