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00:00:00 來源: 點擊:199 喜歡:0
2021年8月17日20時49分許,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廬江段)一標段杭埠河特大橋托架在預壓施工過程中發生坍塌事故。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當晚,勞務單位人員強行要求工人晚上加班2小時,終至事故發生,4人死亡!此后,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2人、勞務單位3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文末附調查報告全文)
剛剛,住建部發布《建督罰字〔2023〕88號》,對該工程項目經理追責!
具體如下:
田英民:
2021年8月17日,合肥市廬江縣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廬江段)一標段杭埠和特大橋托架在預壓施工過程中發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739.8萬元。根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合肥市廬江縣“2021·8·17”較大橋梁托架坍塌事故調查報告的通知》(皖應急函〔2022〕376號)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你作為該工程項目經理,負責項目部全面工作。不參與項目現場管理工作,對項目部各項工作管理缺失,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
我部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23〕68號),你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或聽證申請。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吊銷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的行政處罰。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