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00:00:00 來源: 點擊:238 喜歡:0
2023年8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8號公布,住建部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剛剛,住建部公布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以下簡稱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是指為建設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專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工作提供技術服務的活動,包括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服務、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服務、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服務,以及特殊消防設計咨詢、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服務、全過程消防技術咨詢等。
明確:
1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應明確項目負責人!
第十三條 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實施質量控制管理,對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進行技術審核,承擔全面技術責任。
第十四條 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承接業務,應當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對本消防審驗技術服務項目全面負責。
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或者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調專業)資格,近5年內未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受到行政處罰。
2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出具意見、報告應由項目負責人等簽名、加蓋印章!
第十五條 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應當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經其授權的簽字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分別簽名,同時加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單位印章。
3已取得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應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六條 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從業人員中,已經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應當按規定參加注冊執業繼續教育。鼓勵未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參加相關專業技能培訓。
原文如下:
為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活動管理,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公共安全,住房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zqyjci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九號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郵政編碼:1008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3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