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 00:00:00 來源: 點擊:194 喜歡:0
3月15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了《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docx 》。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等防范應對工作。
事故報告
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在1小時內報告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有關主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
報告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含施工許可證號)、參建五方責任主體單位及有關負責人信息,現場情況及事發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含失蹤人數)等,并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
保障措施
房屋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費用首先由事故施工單位承擔。
施工單位按要求配置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并加強安全運行檢查,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期間電力供應可靠。
房屋市政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不斷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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