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00:00:00 來源: 點擊:158 喜歡:0
5月31日,山東省住建廳印發《大力推進山東省智能建造促進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
主要目標
到2025年末,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累計打造20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中應用占比達到30%,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實現16市全覆蓋。
到2030年末,培育8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累計打造70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中應用占比達到70%。
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業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成為全國建筑業智能建造強省。
重點任務
推行智慧工地管理。
研發與應用智能建造設備裝備。
鼓勵企業加快傳統工藝的自動化、智能化升級,探索智能裝備+勞務的新模式,推進建筑內墻抹灰噴涂、樓地面整平等工序智能建造技術的規模化應用,逐步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
建設數字化監管平臺。
對現有平臺進行升級,統一數據對接標準,逐步建立山東省智慧工地數字化監管平臺,實現政府端、企業端、項目端數據互通。
推廣裝配式建筑與裝修。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
全面推廣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板、陽臺板、樓板等構件,積極應用豎向構件和裝配式建筑管線集成技術。
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租房及政府投資工程等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具備條件的地下車庫優先采用裝配式建筑。
優化裝修施工交付模式。
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推行菜單式裝修,減少二次裝修。對公租房進行全裝修交付。
鼓勵公共建筑工程實行裝配式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做到一體化裝修、低碳環保、即裝即用。
培育裝配式裝修產業集群。
實現整體衛浴、整體廚房、整體門窗、集成吊頂、裝飾墻板等模塊化建筑部品的標準化、系列化批量生產。
03
推動BIM技術全過程應用。
拓展BIM應用場景。
對建筑藝術造型、后期運維有特殊要求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逐步實現BIM技術“一模到底”。
鼓勵采用EPC建設模式和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以及裝配式建筑,從設計、施工到運維探索實現BIM技術應用全覆蓋。
推動實現BIM交付。
推行基于BIM技術的竣工交付,為運維管理及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構建提供所需的BIM數據。
開展BIM應用試點。
推動濟南、青島、煙臺等地開展試點,建設基于BIM技術應用的人工智能審圖系統。
延伸閱讀
4月,山東省住建廳印發《山東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術目錄(第一版)》。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推動全省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
《目錄》包含:智能設計、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建造設備裝備、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和智慧運維等6方面內容。
智能建造設備裝備應用先進的建筑施工機械和設備、無人機、建筑機器人、集成平臺、監控設備、智能塔吊、傳感器等智能建造裝備實現自動化施工、智能化管理。
建筑機器人裝備主要包括地面抹光機器人、地面整平機器人、地磚鋪貼機器人、墻板安裝機器人、噴涂機器人、玻璃幕墻安裝機器人、焊接機器人、混凝土打磨機器人、搬運機器人、預制構件生產機器人等。工程設計應當與機器人施工相適應,利于提高機器人工作效率。
以“危繁臟重”的施工作業為重點,逐步實現機器代人。
《目錄》依據的文件《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此前明確:
新開工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模式,相關費用列入工程造價。
裝配式建筑
大力發展鋼結構、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
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工程按規定采取裝配式建筑標準建設,其他新建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
2025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濟南、青島、煙臺3市不低于50%。
推動鋼結構住宅建設,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
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板、樓板。
綠色建筑
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濟南、青島、煙臺3市要確定重點區域,全面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及裝配式建筑。
“十四五”期間,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80%以上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
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打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
嚴格落實房屋和市政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將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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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濱州、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
為大力促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智能建造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快形成建筑業新質生產力,推動全省建筑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我廳研究制定了《大力推進山東省智能建造促進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30日
大力推進山東省智能建造促進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關于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山東省建筑業智能建造水平,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推動實現具有山東優勢的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數字化智能建造激發產業新質生產力的工作思路,通過工業化轉型、數字化升級、綠色化發展,創新突破智能建造核心技術,充分發揮建筑龍頭企業、特色優勢項目的示范作用,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中的應用,實現建筑工程高效益、低能耗等目標,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二)統籌謀劃,系統推進。對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和2035年遠景計劃,落實新舊動能持續轉換升級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規劃,制定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全面促進建筑工程組織方式變革,堅持點面結合、精準部署,有序推進我省智能建造快速發展。
(三)科技賦能,綠色發展。通過“政產學研用”深度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掌握智能建造關鍵核心技術,為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在促進智能建造與綠色建筑深度融合中,注重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嚴格標準規范,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形成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與綠色化相互促進、融合發展的格局。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末,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累計打造20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中應用占比達到30%,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實現16市全覆蓋。到2030年末,培育8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累計打造70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中應用占比達到70%。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業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成為全國建筑業智能建造強省。
四、重點任務
(一)增加智能建造標準供給。
1.加快智能建造標準研究應用。圍繞項目全生命周期,面向信息技術、網絡安全、實施平臺等多應用場景,制定發布智慧工地、裝配式裝修、信息模型構件分類等智能建造地方標準。充分調動高校、企事業單位、各學會協會等參與標準編制工作,激勵骨干企業主動開展智能建造標準研究,促進智能建造科技成果的標準轉化和應用實施,逐步推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二)推動BIM技術全過程應用。
2.拓展BIM應用場景。對建筑藝術造型、后期運維有特殊要求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逐步實現BIM技術“一模到底”。推動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BIM技術應用的數據格式、精度要求和知識產權。鼓勵采用EPC建設模式和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以及裝配式建筑,從設計、施工到運維探索實現BIM技術應用全覆蓋。加快推動房地產開發項目采用BIM技術。
引導設計單位應用BIM技術開展造價咨詢、方案比選、性能分析、優化設計和出圖交付,深度構建基于BIM技術的多方協作模式,將各專業在同一模型中集成,切實保障圖模一致性,提高設計質量和效率。
4.推動實現BIM交付。制定BIM數據分類、編碼、存儲、共享標準,引導工程參與方在建設各階段實現BIM技術應用的標準化信息傳遞和共享。推行基于BIM技術的竣工交付,為運維管理及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構建提供所需的BIM數據。
5.開展BIM應用試點。分批次組織全省BIM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驗收,督促建設各方深化應用BIM技術,促進BIM數據在規劃、設計、圖審、施工、造價、驗收等環節有效傳導。推動濟南、青島、煙臺等地開展試點,建設基于BIM技術應用的人工智能審圖系統。
(三)提升部品部件設計與生產水平。
6.建立標準化部品部件族庫。逐步統一混凝土、鋼(木)結構部品部件設計制造要求,編制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部件標準族庫,確定部品部件形狀、尺寸和連接方式。實施部品部件組合、接口標準化設計,促進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各專業一體化協同設計,采用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避免二次拆分。
7.建設部品部件智能生產工廠。鼓勵建設混凝土、鋼(木)結構等預制構件智能化生產工廠,融合使用智能設備裝備與新一代信息技術,將BIM數據智能解析為生產制造數據,實現混凝土、鋼(木)結構預制構件生產加工、入庫儲存、調撥出庫、運輸安裝、質量溯源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
8.推動實現上下游企業深度對接。提高部品部件設計選用、生產運輸、施工安裝等環節的耦合度,推進部品部件模塊化的量化生產,不斷優化部品部件生產制作、現場安裝、節點連接等工藝,逐步形成標準化、系列化部品部件施工作業體系。
(四)推行智慧工地管理。
9.建設數字化監管平臺。以數字化監管平臺為依托,提升現場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上下聯通、橫向協同、指揮高效的監管體系。對現有平臺進行升級,統一數據對接標準,逐步建立山東省智慧工地數字化監管平臺,實現政府端、企業端、項目端數據互通。
10.研發與應用智能建造設備裝備。以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需求為導向進行智能裝備的研發,并在裝備的使用過程中持續進行智能化升級,促進裝備研發企業與推廣應用企業的協同發展。鼓勵企業加快傳統工藝的自動化、智能化升級,探索智能裝備+勞務的新模式,推進建筑內墻抹灰噴涂、樓地面整平等工序智能建造技術的規模化應用,逐步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
(五)推廣裝配式建筑與裝修。
11.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全面推廣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板、陽臺板、樓板等構件,積極應用豎向構件和裝配式建筑管線集成技術。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租房及政府投資工程等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具備條件的地下車庫優先采用裝配式建筑。
12.培育裝配式裝修產業集群。實現整體衛浴、整體廚房、整體門窗、集成吊頂、裝飾墻板等模塊化建筑部品的標準化、系列化批量生產。倡導裝配式內裝修與齊魯文化元素相結合,統籌兼顧標準化設計與定制化創作。
13.優化裝修施工交付模式。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推行菜單式裝修,減少二次裝修。對公租房進行全裝修交付。鼓勵公共建筑工程實行裝配式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做到一體化裝修、低碳環保、即裝即用。
(六)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14.搭建企業互聯網平臺。引導建筑業龍頭骨干企業與優勢互聯網企業建設涵蓋設計、施工、咨詢、用工及部品部件采購、生產、運輸等工程建設全產業鏈的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提高供應鏈上下游協同發展水平,推動社會資源高效配置。
15.搭建基于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的節點型省級政府監管平臺。逐步統一數據接口規范標準,匯聚整合建筑業大數據資源,應用數據中臺技術架構,融合數據采集、數據清洗、數據存儲能力,支撐建筑市場監測和數據分析功能,探索建立大數據技術及AI算法輔助科學決策與市場監管的新型機制。
(七)推進智慧運維。
16.推行建筑結構監測系統。運用智能儀器、傳感設備、數據采集與分析、預警技術,實時監測建筑運行狀態和結構變化,基于BIM技術實現建筑結構健康的三維可視化管控,及時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與風險,實現提前預警,確保建筑整體在全生命周期內的安全穩定。
研究適合山東省建筑發展需求的動態評價體系。實現能耗、水耗、室內空氣質量等綠色性能關鍵指標實時監測上傳與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建筑運營信息,強化建筑運行數據管理和動態監控。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發展綠色運維,促使智能建造協同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18.發展智能家居,倡導智慧物業。加快推進數字家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數字家庭試點,鼓勵應用智能家居等設備。探索實施住宅區公共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與管理,賦能公共設施可持續運營,提高智慧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積極推廣智慧物業,選樹一批示范項目、骨干企業,不斷提升物業管理數字化水平。
(八)開展試點先行。
19.確立試點城市,打造試點企業、試點項目。公布一批智能建造典型案例,建立本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試點項目指標評價體系,確定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通過試點引領,推廣成熟技術,以點帶面綜合提升全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水平。
20.培育一批智能建造產業基地、產業園區。各市根據區域資源優勢創新智能建造場景應用,培育智能建造產業生態,重點在智能設計應用、智能建造設備裝備研發、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管理、智慧運維平臺等方面取得關鍵性突破,孵化智能建造產業集群。
(九)加強科技與人才支撐。
21.探索專業技術應用與人才培養。鼓勵將智能建造課題納入各市“揭榜掛帥”內容,定期更新發布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術目錄,加快科技創新成果擴散轉化和工程應用。鼓勵特色高校、科研院所、職業院校(技師學院)加大對智能建造人才的培養力度,設立智能建造專業,聯合企業探索定向委培模式,持續輸出高質量、專業性的人才隊伍。引導行業龍頭企業與相關院校職校深化合作,開展對一線產業工人的智能建造教育技能培訓,打造多層次人才培養平臺。
22.組建專家智庫。加強科技創新人員要素聚集,分批次建立健全省內智能建造專家委員會及權威專家庫、省外咨詢專家庫,開展決策咨詢、政策座談、標準制定和技術指導。定期舉辦全省智能建造大講堂、智能建造現場觀摩等活動,邀請專家進行授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建引領,健全工作機制,主動加強與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并爭取支持,出臺配套政策,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智能建造工作取得實效。
(二)實施梯次發展。指導智能建造龍頭企業牽頭成立全省智能建造產業發展聯盟,建立資源共享、知識產權共享的信息平臺。每年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骨干企業,引導中小建筑企業不斷提升專業化能力,培育一批建筑工程領域智能建造“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加大支持力度。深度挖掘、積極擴大智能建造應用場景,舉辦智能建造類技能競賽,在工程評優、技術評價等工作中給予支持,提高各類行業主體參與智能建造的積極性,主動開展智能建造相關的科技創新業務。
(四)跟蹤督導評估。各地對智能建造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評估,依據評估情況適時調整完善智能建造推進路徑和工作重點。省級層面重點對全省智能建造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試點城市工作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
(五)營造良好環境。扎實開展智能建造政策宣傳貫徹,積極推廣全省智能建造成功經驗與發展成果。加強國內外交流,推進開放合作,構建深度融合、互利共贏、協同發展的智能建造生態,營造智能建造健康發展的良好內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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