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2 00:00:00 來源: 點擊:169 喜歡:0
近日,住建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解答,通用問題更新。
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30.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是否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答: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申請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
其中,申請下列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可以提交全國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數據等級的代表工程業績,也可以提交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核查意見。具體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海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海洋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軍工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核工業及專業資質、工程監理通信工程資質。
19.企業申請資質如何考核申報的人員社會保險?
答: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時,采用人員的社會保險必須僅由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人員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企業申報資質人員繳納社保情況進行核查。
申請資質的企業和用于資質申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填報資質申請表時,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應當簽署并上傳授權書(授權書模板如下)。
12.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答:(一)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其中,代表工程業績應為取得相應資質后承攬的工程業績。
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申請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對原企業相應資質重新核定。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不得單獨申請辦理上述事項。
(二)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被吸收企業在申報時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三)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等申請資質重新核定的,對于專業技術人員的個人業績,企業應當按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中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并承諾真實。
一、通用問題
1.建設工程企業行政許可有哪幾項?
答: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包括: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如何獲取?
答: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取。具體獲取方式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資質標準,即可獲取擬申報資質的相應資質標準。如申報工程設計資質,點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申報渠道是什么?
答: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資質,可以通過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僅限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12家建筑企業),可以通過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
申請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資質,申報程序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4.如何下載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
答: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下載網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網。
5.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等級有何要求?
答: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資質,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但符合以下幾種情形,可以受理其資質申請:
(1)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相應類別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相應類別建筑業企業一級資質;
(3)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與主營業務相對應的專業工程類別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6.建設工程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有年限要求嗎?
答:建設工程企業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等升級時沒有年限限制,只需達到相應資質標準即可。
建設工程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升級時有年限限制,工程勘察專業資質乙級升級甲級,申報企業需要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升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申報企業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7.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流程是什么?
答: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基本流程是:企業申報—住房城鄉建設部集中受理辦公室接受申報材料—專家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告審批結果。
公示意見不同意資質申請事項的,企業可以在公示期內提交陳述申請,陳述提交日期以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日期為準。逾期未提出陳述材料的,視為企業對公示意見無疑義,且資質許可機關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
企業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申請事項辦理進度查詢(受理發證信息查詢)查詢審批進度及公示、公告具體意見。
8.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升級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公示意見為“業績、人員不達標”,企業在陳述時可否補充新的業績和人員材料?
答:不允許。企業的陳述只能針對原有材料做出說明,不能增加新的業績或補充新的人員。
9.企業針對公示意見提交了陳述材料,如何獲知最終審查結論?
答: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取。具體獲取方式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平臺→受理發證信息查詢。
10.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全國通用嗎?
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全國有效。各地區不得另行設置附加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外地企業依法承攬業務。
11.企業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辦理資質證書變更?若資質證書未及時變更,有什么后果?
答: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且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除此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級或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證書內容變更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
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2.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答:(一)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其中,代表工程業績應為取得相應資質后承攬的工程業績。
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申請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對原企業相應資質重新核定。
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不得單獨申請辦理上述事項。
(二)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被吸收企業在申報時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三)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圖片
(四)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等申請資質重新核定的,對于專業技術人員的個人業績,企業應當按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中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并承諾真實。
13.企業重組、分立后,一家企業承繼原企業某項資質的,其他企業同時申請該項資質的如何辦理?
答:企業重組、分立后,一家企業承繼原企業某項資質的,其他企業同時申請該項資質時按首次申請辦理。
14.持有試點地區下發的資質證書如何辦理相關資質證書變更及資質許可事項?
答: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試點期間頒發的試點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遺失補辦的,由發放證書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我部辦理。申請上述事項前,需由原發放證書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要求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具體格式附后)。
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試點地區發放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發放證書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15.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申請重組、分立事項需要審核哪些指標?
答: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發布,第32號、第45號修正)第二十一條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有關規定,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申請重組、分立,需審核《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規定的“企業資信能力”、“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科技進步水平”三方面指標。
16.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因尚未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注冊人員無法注冊或變更,申請資質怎么辦?
答:注冊人員可提供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初始注冊表或變更注冊申請表。資質批準后,企業應在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準的資質無效。
17.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幾年?有效期滿后如何辦理延續?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需同時提出延續申請嗎?
答: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企業應在資質證書載明的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按原申報程序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手續。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應同時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18.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如何申報?
答:申報流程: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企業行政審批事項→選取對應資質延續事項在線辦理。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我部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其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屆滿的,企業申請延續時,可選擇申請資質證書延續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請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暫不對企業的注冊建造師等進行核查。企業應在資質證書1年有效期屆滿前,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申請延續,經核查合格的頒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
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部不予受理,資質證書逾期自動作廢。
19.企業申請資質如何考核申報的人員社會保險?
答: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時,采用人員的社會保險必須僅由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人員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企業申報資質人員繳納社保情況進行核查。
申請資質的企業和用于資質申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填報資質申請表時,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應當簽署并上傳授權書(授權書模板如下)。
20.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是否可以注冊在無建設工程資質的關聯企業?
答:注冊執業人員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注冊在其它企業,包括申報企業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其注冊執業資格均不予認可。
21.企業申報材料中所列的個別注冊執業人員存在重復注冊問題,但剔除該注冊執業人員后,企業注冊執業人員數量仍然達標,其資質申請是否可以認可?
答:不可以。當申報企業存在注冊執業人員重復注冊問題沒有糾正之前,不批準該企業的資質申請。
22.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和個人業績是否認可?
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作為企業和個人業績申報時,不予認可。
23.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何規定?
答: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申請條件和申報材料與內資企業要求一致。
24.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中,哪些中、高級職稱證書能夠予以認可?
答:對于有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中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對于有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高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25.申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作為建造師申報,是否認可?
答: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作為企業注冊人員申報不予認可。
26.企業凈資產指標如何考核?
答:企業凈資產就是企業所有者(即投資方或股東)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企業應提供申請資質的上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全套報告)。
首次申請資質的,以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考核凈資產。
申請多類資質的,企業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凈資產指標最高值為準。
27.對于資質申請前一年內及資質審批過程中涉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在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事故責任前,如何開展資質審批?
答:對于資質申請前一年內及資質審批過程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在向資質審批部門提交經人民政府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前,資質許可程序中止,并通過資質申報系統告知企業。資質許可程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資質許可時限。資質許可機關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后,資質許可程序恢復。資質許可中止期間,企業可申請撤回資質申請。
28.在何處可以查詢公示意見中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
答: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可登陸我部網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事故快報欄目查詢。
2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是否可以申請辦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事項?
答:依據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分工方案的通知》(建辦廳〔2017〕32號)規定,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不得申請辦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新申請、升級、增項、重新核定等事項。
30.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是否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答: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申請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
其中,申請下列資質,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可以提交全國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數據等級的代表工程業績,也可以提交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核查意見。具體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專業資質、工程勘察海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海洋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軍工行業及專業資質、工程設計核工業及專業資質、工程監理通信工程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