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6個月!水泥、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房地產項目將會受到重大影響
2017-09-18 00:00:00 來源: 點擊:1780 喜歡:0
近日,環保部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水泥攪拌及澆筑等工作,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方石作業。
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巖棉(不含電爐)、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
這意味著將會迎來長達6個月的停工期,房地產項目將會受到重大影響。
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2017年9月底前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備案。各地應結合本地建材行業產業特征,提出更大范圍錯峰生產要求。
實施范圍: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鞏義市、蘭考縣、滑縣、長垣縣、鄭州航空港區)。
在京津冀周邊“2+26”城市所有水泥企業都將面臨水泥行業歷史上最長停產。將會使一大部分水泥廠一線員工面臨著歇業。
《方案》全文如下:
為堅決貫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十次會議部署,認真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8月25日,市委、市政府聯合印發實施《北京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京黨廳〔2017〕82號,以下簡稱《攻堅行動方案》),突出強化了目標、措施和考核3方面內容,將PM2.5改善目標分解至各區,對10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逐一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
一、關于工作目標
《攻堅行動方案》對照國家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氣十條》各項考核指標的基礎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并綜合考慮各區去年同期空氣質量基準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況,按照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檔,將全市目標分解到各區及下轄的開發區、保稅區、全部要求達到68微克/立方米。
二、關于重點任務
按照逐一落實國家部署的要求,《攻堅行動方案》共歸納形成了10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繼續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嚴格“先停后治”、分類處置,對合法合規并且無污染企業恢復生產并嚴格監管,對園區外企業加快實施搬遷改造升級,對納入關停取締范圍的,確保嚴格落實“兩斷三清”。
二是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全部區域、開發新區核心區和其他區建成區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農村散煤“電代煤”“氣代煤”任務;全面完成武清區“無煤區”建設任務。
三是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供熱、工業、商業燃煤小鍋爐改燃關停,中心城區全部燃煤鍋爐,和環城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現“清零”。關停軍電4臺煤電機組,年度工程減煤260萬噸以上,確保實現燃煤總量削減目標。
四是切實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以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等行業和鍋爐物料(含廢渣)為重點,全面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
五是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綜合治理。全面完成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有色、火電、焦化等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實現全市452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治理全覆蓋。
六是加快推進實施排污許可管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鋼鐵、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原料藥制造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七是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持續加快老舊車淘汰;對200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完成顆粒物捕集器(DPF)安裝。自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軌”。
八是強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各類工地要做到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六個百分之百”;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全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水泥攪拌及澆筑等作業,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
九是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鋼鐵產能限產50%,對重點用車企業實施“一廠一策”錯峰運輸。
十是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9月底前,對照國家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新一輪修訂工作。提前3天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
三、關于組織保障
《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加強組織推動,嚴格責任制度;加強協調協作,嚴格監管執法;加強督促檢查和落實,嚴格考核問責。其中特別強調,健全對區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約談、督辦制度,將問責追責范圍下延一級。對環境問題突出、影響較大,環境質量差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由市領導直接約談,約談3次后如再出現類似問題,對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和相關處理。對各區和市級監管部門,除延續現有獎懲措施外,如發生影響較大的突出環境問題,第一次予以通報,第二次約談分管領導,第三次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并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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