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00:00:00 來源: 點擊:150 喜歡:0
近日江西省人社廳便發布了一則官方通知,宣布考生楊嬌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所取得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建筑專業)以及市政、公路增項證書全部作廢!
經依規核查,考生楊嬌在2021、2022、2023年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中,存在“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十條規定,現宣布楊嬌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證書管理號:20210903436000002992)、增項合格證明(合格證明管理號20221103436000003795、20230903436000000209)無效。
附件: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證書無效人員名單.docx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9月10日
2021年9月考下一建建筑全科,
2022年11月增項一建市政,
2023年9月增項一建公路
2024年9月三本證書被全部作廢。
那些報名條件不符合,虛假承諾的考試注意了,不管在任何時候只要被發現了都會取消成績和合格證書。
這種秋后算賬,追查取消多年前證書的大多是被人舉報的。這樣的取消往年成績的事兒也不少,比如:
2023年遼寧人事考試中心發布了一個公告,取消了王某一級建造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和合格證。
經調查核實,考生王*(身份證號:2107***********613)報名參加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考試和監理工程師考試,未按真實情況填報信息,經核實不符合報名條件,屬不實承諾。
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七條和第十條,給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的處理,取得的一級建造師合格證書(管理號:20210903421000002161)和監理工程師合格證書(管理號:20210504821000001239)無效。
特此公告。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6月19日
住建部2023年7月發布了一則處罰公告建督撤字〔2023〕82號:葉姓考生利用假的學歷考過了一級造價工程師證書,被福建住建廳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宣布證書無效。
葉紹春:
經調查核實,因你報考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提供虛假學歷證明,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宣布你的執業資格證書無效,你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于2023年5月6日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3〕47號),你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以及《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撤銷你的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且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你不得再次申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3年7月13日
云南人事考試網2021年發布一則公告,根據實名舉報反映,彭某飛提供虛假材料報考2015年度監理執業資格考試,涉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報名。現對彭某飛擬按合格成績無效處理。
根據實名舉報反映,彭某飛(身份證:5136***********814)提供虛假材料報考2015年度監理執業資格考試,涉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我院通過電話及短信通知考生提交相關材料進行核查,考生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核查工作。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第十條:“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的規定,現對彭小飛擬按合格成績無效處理,并予以公示。
考生若有異議,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2021年5月10日至5月18日,節假日除外),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書面復核申請到云南省人事考試院申請復核,逾期按成績無效處理。
云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5月8日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了追溯追責復核制,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電子文檔、提供或上傳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追責,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職業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記入當事人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目前那些資格不符合而已經拿到證并注冊成功的要保持低調,別被人舉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