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00:00:00 來源: 點擊:1948 喜歡:0
1月23日,住建部網站發布《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考試實施辦法》)。
相關人士認為
此次住建部官網公布的兩份征求意見稿規范造價師職業資格制度,細化造價師職業資格考試環節。
《資格制度規定》明確對外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由一級造價工程師審核并加蓋印章。
《考試實施辦法》明確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免考條件、每年考試次數、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等細節。
利好
1.一級造價師和二級造價師可分別認定工程師、助工職稱
2.原造價員證書繼續有效;
3.一級造價師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二級造價師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
《資格制度規定》
共分為5章30條,從“考試”、“注冊”、“執業”三個方面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的管理作出規范。
從事工程造價工作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取得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取得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類(門類)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具體工作內容:
(一)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審核,項目評價造價分析
(二)建設工程設計、施工招投標工程計量與計價
(三)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與管理
(四)建設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鑒定,工程造價糾紛調解
(五)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造價指標的編制與管理
(六)與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從事工程造價工作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取得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類(門類)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具體工作內容:
(一)建設工程工料分析、計劃、組織與成本管理,施工圖預算、設計概算編制
(二)建設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編制
(三)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和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
第22條提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嚴禁“證書掛靠”,出租出借注冊證書的,由發證機構撤銷其注冊證書,不再予以重新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6條 明確注冊造價工程師應在其規定業務范圍內的工作成果上簽章。對外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由一級造價工程師審核并加蓋印章。
第28條 明確本規定發布之前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以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效用不變。
第29條提出,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考試實施辦法》
共分為13條。
其中,第3條提出,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2個科目。
第4條提出,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第5條提出,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計價》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4小時。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分2個半天。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5小時,《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為3小時。
此外,第6條還提出,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第7條明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
第8條提出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且取得學士學位的,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時,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第10條明確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每年一次。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每年不少于一次,具體考試日期由各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