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00:00:00 來源: 點擊:729 喜歡:0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服務市場主體若干措施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0〕7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優化投資項目前期評估審批。推進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政策集成改革試點,試點園區內的建設項目可依據規劃環評簡化項目環評報告內容。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納入清單的建設項目,開展環評豁免和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對建設用地、企業投資項目涉及的評估評價事項等開展區域評估,進一步增加評估事項,加快推動新項目共享區域評估成果。(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強化項目前期策劃生成,推進“拿地即開工”,規范實施聯合驗收。對簡易低風險項目和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審批、規劃、消防等管理系統數據實時共享,實現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相關評審意見和審批結果即時推送。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政務服務、行業監管、信用管理系統的深度融合,2020年底前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納入線上平臺,公開辦理標準和費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務辦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推進“多規合一”“多測合一”。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逐步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推動實施“多測合一”改革,省級制定實施“多測合一”改革指導意見,梳理“多測合一”技術標準清單框架;市級結合實際進行細化,有條件的地區可制定“多測合一”地方標準;建立健全測繪成果共享互認機制,對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運行規則,凡是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領域都要向社會開放。積極爭取在研發與設計服務、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金融、體育、教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電力服務等領域實現突破,集中清理在市場準入方面對企業資質、資金、股比、人員、場所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圍繞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方面,破除制約市場公平競爭的各類障礙。對公用事業和重要公共基礎設施領域實行特許經營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直接認可符合國家規定、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手續完備的省外職稱。歸集全省職稱證書信息,加快建設全省集申報、審核、評審、制證、在線查詢于一體的職稱管理系統。指導企業規范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幫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業精準、高效匹配人力資源。統一失業保險轉移辦理流程,全面推行線上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在失業保險參保轉移接續、待遇核定享受等方面統一政策口徑、服務事項和辦理流程。優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推動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改革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鼓勵獸醫相關專業高校在校生參加考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務辦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鼓勵外資外貿企業投資經營。推進外貿企業進商超、進渠道、進街區(步行街)、進電商平臺、進云上展會,組織供需對接,幫助外貿企業多渠道開拓內銷市場。開展質量認證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外貿企業通過自我聲明等方式替代相關國內認證。與相關專業機構共同開展自我聲明模式下認證監管方式課題研究,形成針對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模式的企業檢查表、作業指導書等成果,加強自我聲明模式下認證監管。積極組織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授權。(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優化企業登記服務。依托企業開辦全鏈通平臺,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優化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社保登記、銀行開戶、公積金辦理等企業服務,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應用。加快推進企業開辦事項省內“一網通辦”、跨省通辦,推進長三角地區企業登記在政策條件、程序方式和服務措施等方面的統一,形成相對統一的市場準入規范。支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領、注銷事項在長三角“一網通辦”專窗辦理和線上“一地認證、全網通辦”。探索推進“一業一證”改革,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稅務局、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政務辦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進一步優化新辦企業“套餐式”服務,推行智能化填報和審核,逐步實現涵蓋實名采集、信息補錄、供票資格認定、開票設備領取等事項全流程“不見面”辦理。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原則上不再設置審批環節。推進增值稅聯網核查系統應用,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辦結一類出口企業正常退稅申報數據的時限不超過2個工作日,二類、三類不超過5個工作日。強化數據共享,除四類出口企業外,在企業自愿基礎上,可對所有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申報實行無紙化,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省稅務局牽頭,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南京海關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開展“一照多址”改革,支持各設區市進一步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深入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妥善處理涉及平臺企業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服務費等違法行為。推進“綠島”建設試點,為中小企業配套建設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實施“金環”對話機制,推行綠色信貸,支持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履約保證金。規范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保證金收退行為,推行保險、電子保函和信用擔保,實現保函申請、費用繳納和保函交付等環節全流程在線辦理。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領域為企業提供保險、保函等產品替代繳納涉企保證金。(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政務辦、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升融資便利度。鼓勵引導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生產設備、產品、車輛、船舶、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進行擔保融資。建立健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聯合推廣應用機制,支持中小微企業線上融資。推動公安信息與銀保監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信息聯網,實現車輛電子健康檔案信息共享,在銀行等機構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免費代辦抵押、解除抵押登記業務,推進實現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紙質資料免提交;對已實現聯網核查的,在機動車檔案目錄資料中備注“聯網核查”,在轉入時不得以沒有紙質資料為由退檔。推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網上申請,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機制,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推廣運用江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提升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質效。(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牽頭,江蘇銀保監局、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知識產權業務服務。推動知識產權業務集中受理,整合專利代辦處、商標受理窗口職能。優化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相關業務和服務流程,推動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及更多業務實現全程“網上辦”。支持各地申請設立商標業務受理窗口,加強對各地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以及服務窗口的業務指導。(省知識產權局、省政務辦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行業協會商會管理。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邊界。對行業協會商會加強登記審查、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推動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成為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范、行為自律的社會組織。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堅決做到“五個嚴禁”,為市場主體減負松綁、增添活力。(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鼓勵企業提高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比例,擴大應用范圍。指導企業在貨物運輸階段完成申報前準備和申報辦理,縮短貨物整體通關時間。全面擴大“兩步申報”適用主體,探索轉關模式下“兩步申報”,擴大政策覆蓋面,完善信息化系統功能,減少申報差錯,加快提貨速度。推廣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海關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于到場相關工作。全面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應用,貨物申報、運輸工具申報、艙單申報等主要業務的應用率保持100%。(南京海關、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便利機動車流通。推動機動車保險、完稅、報廢回收等信息聯網,對已實現信息共享核查的,免予提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等紙質憑證。依據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車型目錄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車型目錄,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推進交強險電子保單上線,實現省內交強險電子保單在全國均可查詢。(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江蘇銀保監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審慎包容監管,根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在測試駕駛人和測試車輛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為測試車輛核發有效期不超過90日的試驗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簽注道路測試路段、有效期等內容。對測試通知書到期,車輛狀態未改變的無需重復測試、直接延長期限。在保障安全、減少交通影響的前提下,確定智能網聯汽車測試路段,在路段起點、終點及沿途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完善道路交通設施,并向社會公告。通過視頻巡查、巡邏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測試路段的執法管理,保障測試路段安全暢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照互聯網醫療服務質量標準、業務規范和安全標準,規范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準入和執業管理,不斷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推進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確保訪問、處理數據的行為可管可控;開放數據接口,與全省智能監控平臺對接,實現實時、全過程、全方位監管。對創新醫療器械實行優先檢測、優先審評、優先審批,助推產品創新。健全“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規范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行為。根據基本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管理相關政策,結合“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特點,完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保支付范圍。加快醫保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推進醫保基金承擔的互聯網診療服務費用在醫療機構端線上可直接結算。(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圍繞城鄉治理、公共服務、政務服務等領域,探索通過搭建供需對接平臺等為新技術、新產品提供更多應用場景。依托省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制定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管理辦法,確定公共數據開放重點領域,分批編制公共數據開放清單,依法依規逐步推動公共交通、路政管理、醫療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安全有序開放。(省政務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推進電子證照互認共享和應用。出臺電子證照互認規則,細化省(市)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的授權、亮證、調用、識別、核驗、記錄、歸檔等技術規則。制定政務服務移動端電子證照“二維碼”掃碼亮證互認規則。探索移動端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應用,辦事人使用電子簽名進行本人簽字的申請書、承諾書等,可作為申請材料提交,審批時互認共享。制定統一電子證照標準規范,建設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信息資源庫,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電子證照互認共享和應用。(省政務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紓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市場主體。建設“蘇企通”平臺,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縣級政府出臺惠企措施時要公布相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實行政策兌現“落實到人”。鼓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等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省政務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整合線下企服力量,完善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的政策發布、解讀、推送、兌現和咨詢建議投訴模塊功能;進一步整合政務服務熱線,規范政務服務熱線接收、交辦、督辦、回訪流程,建設12345“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建立健全企業訴求匯總分析制度和政策評估制度,問需于企,更多采取“企業點菜”方式推進“放管服”改革。(省政務辦等相關部門及各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辦發〔2020〕24號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加強政企溝通聯系、狠抓惠企政策兌現,不斷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相關落實情況年底前報省政府。省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