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印發重要《方案》!建筑業發展大勢已然明朗,大批項目走起!
2022-07-13 00:00:00 來源: 點擊:451 喜歡:0
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的通知》,與建筑業相關的內容如下:
到2025年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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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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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都市圈建設取得明顯進展,軌道上的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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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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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開發邊界全面劃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950萬畝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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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超過43%
分類推動城市群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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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區域重大戰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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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顯著提升經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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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長江中游、北部灣等城市群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推動山東半島、粵閩浙沿海、中原、關中平原等城市群發展。引導哈長、遼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城市群穩步發展。
培育現代化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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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超大特大城市及輻射帶動能力強的Ⅰ型大城市,以促進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鎮)同城化發展為導向,以1小時通勤圈為基本范圍,培育發展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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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利用既有線與新線因地制宜發展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有序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構建高速公路環線系統,打通各類未貫通公路和“瓶頸路”,推動市內市外交通有效銜接和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有序推進城際道路客運公交化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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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都市圈產業從中心至外圍梯次分布、合理分工、鏈式配套,推動產業園區和創新基地合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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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都市圈社保和落戶積分互認,統籌布局新建大型公共服務設施,促進教育醫療資源共享。
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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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區域專業服務中心,夯實實體經濟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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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對外交通通道及設施,增強區域交通樞紐或節點功能。優化公共設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學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體育資源供給,積極拓展綠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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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發展省域副中心城市。
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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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完善產業平臺、商貿流通、消費平臺等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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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健全市政交通、市政管網、防洪排澇、防災減災設施,加強數字化改造,實施老舊小區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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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健全醫療衛生、教育、養老托育、文化體育、社會福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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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建設垃圾、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加強低碳化改造,打造藍綠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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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具有區位優勢或獨特資源的小城鎮強化要素資源配置,發展成為先進制造、交通樞紐、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專業功能鎮。
優化邊境地區城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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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支持滿洲里、寬甸、琿春、綏芬河、東興、騰沖、米林、塔城、可克達拉等邊境城鎮提升承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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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里孜、黑河、同江、黑瞎子島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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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提升吉隆、樟木、磨憨、霍爾果斯、阿拉山口、滿洲里、二連浩特、瑞麗、友誼關、紅其拉甫、甘其毛都、策克、吐爾尕特、伊爾克什坦口岸,持續優化口岸服務能力。
強化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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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貫通綜合運輸大通道,提高鐵路和高速公路城市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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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城市群一體化交通網,加快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建設,有序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其他重點城市群多層次軌道交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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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新增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運營里程3000公里,基本實現主要城市間2小時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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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布局和優化完善樞紐機場、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和貨運機場,實現市地級行政中心60分鐘到運輸機場覆蓋率達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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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綜合交通樞紐集群,優化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功能,打造一體化綜合客運樞紐系統,推動新建樞紐布局立體換乘設施,鼓勵同臺換乘,實施既有樞紐換乘設施便捷化改造。
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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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有序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和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發展屋頂光伏等分布式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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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廣熱電聯產、余熱供暖、熱泵等多種清潔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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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鼓勵建設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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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車輛占比提高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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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節能產品和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建立居民綠色消費獎勵機制。
推動歷史文化傳承和人文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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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侵占風景名勝區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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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等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強革命文物、紅色遺址、世界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單位、考古遺址公園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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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需要完善公共圖書館等文化場館功能,建設智慧廣電平臺和融媒體中心,完善應急廣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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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有序建設體育公園。
建筑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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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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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限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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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布局,完善居住小區和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新建居住小區固定車位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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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水電氣熱信等地下管網建設,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區和開發區推行地下綜合管廊模式,推動有條件城市路面電網和通信網架空線入廊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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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老城區推進以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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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隨意拆除老建筑、搬遷居民、砍伐老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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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鑒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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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地級市至少建成1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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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網絡規模化部署和基站建設,確保覆蓋所有城市及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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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內澇治理力度。高標準規劃、建設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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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供給,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托育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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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證照分離”、“照后減證”,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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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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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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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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