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00:00:00 來源: 點擊:202 喜歡:0
4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穗府辦〔2024〕6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發生一般事故,施工企業為先期處置主責單位!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發生一般建筑工程突發事件,企業先期處置。在屬地區政府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前,相關企業負責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實施現場隔離措施。
事發施工企業為企業先期處置的主責單位,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為先期處置搶險救援指揮的第一責任人。
根據現場實際需要,企業先期處置可選擇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將危險環境中的施工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核實突發事件人員傷亡情況;
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和屬地區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準確信息,并隨時續報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搶險需要立即撥打120、119、110等電話號碼,通知相關單位到場救助;
安排人員到現場周邊迎候趕往現場搶險救援的人員、車輛和設備;
當突發事件造成路面塌陷或高空懸掛危險物等次生災害和隱患時,應及時安排專人對危險區域進行看護,并進行圍擋、隔離、封閉,確定搶險救援工作區域,同時安排人員進行交通疏導,維護現場及周邊秩序;
調集所屬人員和技術力量,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響搶險救援的阻礙和不利因素,并組織開展搶險救援;
在不影響一線救援的情況下,適時開展突發事件原因調查等。
根據實際需要,事發相關企業還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開展先期處置。
未經批準,各有關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原因、傷亡數據!
未經批準,參與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各有關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原因、傷亡數據、責任追究等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
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和事態發展的虛假信息。
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設立的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及其先期處置的相關情況,要在事發后15分鐘內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
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及其先期處置的相關情況,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書面報告;
應急救援資金由事發責任企業承擔。各施工企業應做好應急資金儲備!
應急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由事發責任企業承擔。各施工企業應充分做好應急資金的儲備,為應對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保障:各施工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建筑工程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時,以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
應急演練:各施工企業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原文如下:
穗府辦〔2024〕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成員單位:
《廣州市建筑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