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6 00:00:00 來源: 點擊:1561 喜歡:0
中央環保督查已經全面覆蓋了全國31個省市區,督查方式也由原來的監督企業轉變為監督政府!
查的是環境生態,但查出來的問題有很多是一些局部地方政治生態問題。比如說,強力的治理不等于一味地關停,有些地方該治理的時候不作為,到檢查組來的時候又濫作為。有些局部地方的干部目前就像鐘擺一樣,在不作為和濫作為兩個極端之間來回搖擺。這個是環境問題嗎?這是政治生態問題。
嚴禁“一律關停”、“先停再說”!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于近期陸續進駐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東、廣西、云南、寧夏等10省(區),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并針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督察。
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請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協調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抓好落實。
《意見》指出,督察進駐期間,被督察地方應按要求建立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意見》明確,對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地方特色產業、工業園區及企業、采砂采石采礦、城市管理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在邊督邊改時要認真研究,統籌推進,分類施策。
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嚴肅整治,特別是“散亂污”企業,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
對于督察進駐期間群眾環境信訪問題,既要推進問題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導,在整改工作中盡可能避免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意見》強調,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既是加快解決群眾身邊環境問題的有利時機,也是傳導環保壓力、壓實工作責任的有效舉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勢借力,嚴格執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在具體解決群眾舉報生態環境問題時,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意見》要求,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應從加強政治和作風建設的高度,就禁止環保“一刀切”行為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并向社會公開;要依托一報(黨報)一臺(電視臺)一網(政府網站)加強對督察整改、邊督邊改情況的宣傳報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對環保“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也將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
2018年6月7日廣西發布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期間 嚴禁環保“一刀切”行為的通知 (廳函〔2018〕50號),明確提出:
1、給整改工作留足時間,不得擅自減少整改時限,并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明確整改階段目標,要給直接負責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2、工程施工:
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修整。
2018年6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中堅決禁止“一刀切”的通知:
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于其中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組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修整。對于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
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禁止環保“一刀切”的通知》 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嚴禁緊急停工停業停產:
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于其中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休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休整。
對于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保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協調聯絡組下發通知要求要做好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
《通知》明確,對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地方特色產業、工業園區及企業、采砂采石采礦、城市管理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在邊督邊改時要認真研究,分類施策。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