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00:00:00 來源: 點擊:2182 喜歡:0
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2、不屬于上述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02
住建部:清理廢除“市場壁壘”
3月份,為打破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嚴肅查處限制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的行為,住建部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
重點檢查:各地是否
1)擅自設置任何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告知條件;
2)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任何費用或保證金等;
3)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4)強制扣押外地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證照資料;
5)要求外地企業注冊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6)將資質資格等級作為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區承攬業務的條件;
7)以本地區承攬工程業績、本地區獲獎情況作為企業進入本地市場條件;
8)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辦理入省(市)手續;
9)其他妨礙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的行為。
住建部還要求,各地要清理廢除妨礙構建統一開放建筑市場體系的規定和做法。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促進企業自由流動,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03
建筑行業增值稅稅率
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
一、從2018年5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建筑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
04
《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
1、建筑工人進場施工前,應錄入建筑工人實名制名冊。項目用工必須核實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證明,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2、未在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且未經過基本職業技能培訓的建筑務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建筑企業不得聘用。
3、在招標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應明確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條款。
4、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實時數據共享。
5、承包企業(包括: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總責。
05
國辦發33號文:
取消施工合同、節能備案,消防、人防并入圖審!
2018年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公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
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2、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3、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4、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并辦理。
5、規劃、國土、消防、人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6、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
7、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價事項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評價事項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
8、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
9、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10、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06
一級建筑師,實行網上申報
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一級注冊建筑師實行網上申報。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等,須通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進行網上申報,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07
《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社部規〔2017〕16號),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最大亮點就是,將拖欠工資“黑名單”制度納入聯合懲戒范圍。鑒于此前所公布聯合懲戒的參與部門多達40多個,明確32項聯合懲戒措施。
“聯合懲戒”有多厲害?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個部門聯合簽發的《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中,明確了32項懲戒措施,主要有:
>加強日常監管檢查;
>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
>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
>限制住宿較高星級賓館、酒店,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
>限制購買不動產購買房產、土地等不動產;
>限制在一定范圍的旅游、度假;
>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限制出境,協助查封、扣押車輛等。
08
營業執照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律作廢!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國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應當換發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一律作廢。
09
五大標準招標文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5個標準招標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其中,《標準文件》中的“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條款”,應當不加修改地引用。
10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11
甲供材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明確: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該《通知》明確:
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道路、橋、閘通行費,也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12
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
結算扯皮是甲乙雙方經常發生合同糾紛的原因,施工單位由于處于弱勢,結算扯皮也是拖垮施工單位的一大原因。
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2018年3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