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0 00:00:00 來源: 點擊:1302 喜歡:1
如何全面理解全過程工程咨詢
摘要:從國務院《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的發布,到住建部、發改委聯合發文《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的提出,有關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文件已經出臺十幾個,部分試點省份也出臺了相應文件。如何理解全過程工程咨詢?本文從不同角度闡述了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理解。如何全面理解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組織模式、收費標準你知道嗎?“全過程工程咨詢”,您懂嗎?建筑業兩大引擎啟動,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咨詢迎來熱潮,狼真的來啦?
1 前言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 )后,關于全過程工程咨詢(以下簡稱“全過程”)的推行工作已經拉開了序幕。2017年5月2日,住建部發布了《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號),隨后,浙江、江蘇、福建、廣東等地相繼出臺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動“全過程”的試點工作正式開展。2019年3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又推向了一個高潮。
國家相關部委以及試點省份發布的有關“全過程”的文件眾多,試點各省份對“全過程”的開展要求也不盡相同。如何全面理解全過程工程咨詢?筆者結合相關部委的政策文件以及部分省份試點文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闡述,僅供參考。
2 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理解
2.1 提出的背景
(1)走入國際市場的需要
今日的中國,工程建設成績舉世矚目,我國承包商水平(主要指施工)全球領先。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一帶一路”工作的推進,以中國投資帶動中國建造必然要“走出去”,拓展更大的市場。
但是,我們的工程咨詢業還沒有完全走出去,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競爭力相對較差,從業人員的素質、組織結構、管理機制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距。傳統“碎片化”的咨詢服務無法滿足國際市場的需要,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與國際也很難接軌,需要創建大型“全過程”咨詢機構到國際市場上參與競爭。
(2)項目建設單位的需要
過去傳統的“碎片化”咨詢服務,使得建設單位管理難度大、成本高,也無法得到更好的建筑產品和完備的服務,已不能滿足建設單位的需要。
(3)咨詢業轉型的需要
傳統模式項目管理的目標、計劃、控制都以參與單位個體為主要對象,處于核心地位的“五方責任主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各有不同的特征和作用,彼此獨立,相互牽制,無法有效整合。項目管理的階段性和局部性割裂了項目的內在聯系,導致項目管理存在明顯的弊端,已與國際主流建設管理模式脫節。設計、造價、監理、招標代理等各類專業咨詢企業遇到了發展的瓶頸,急需創新突破。
(4)廉潔建設的必要
當前工程建設領域是貪污腐敗案件的多發區,碎片式承包也派生了更多廉潔風險點,難以監管,容易滋生腐敗。有必要采用“全過程”,大幅度減少廉潔風險點,鏟除滋生腐敗的溫床。
2.2 政策的支持力度
“全過程”這一概念并非現在剛提出來,早在1994年4月,原國家計劃委員會頒布的《工程咨詢業管理暫行辦法》中就提出全過程工程咨詢概念,并且闡述了全過程咨詢服務內容。2017年2月21日,《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發布后,截止到2019年3月份,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有關“全過程”文件有12個之多。
但從文件的內容來看,推進“全過程”只是停留在“引導”、“鼓勵”、“帶頭”層面,建設單位采用不采用“全過程”模式,并無“強制性”要求。
2.3 “全過程”概念
“全過程”涉及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內的投資決策、招標代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工程監理、項目管理、竣工驗收及運營保修等各個階段的管理服務。按階段可分為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分階段咨詢。
在發布的文件中,有兩個文件給出了“全過程”的定義。發改委《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中對“全過程”是這樣描述的:采用多種服務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以及管理服務。住建部《關于征求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關于“全過程”是這樣描述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是對工程建設項目前期研究和決策以及工程項目實施和運行(或稱運營)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設計和規劃在內的涉及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等各有關方面的工程咨詢服務。
“全過程”不同于以往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它是技術、經濟、信息、人才的高度融合和集約化管理,需要圍繞項目的投資目標,高度整合投資決策、招標、勘察、設計、監理、項目管理、造價等業務資源和專業能力,提供全過程一體化的項目決策咨詢和過程管理控制服務。如果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對一個工程從設想到立項、從設計到施工、從試產到運行期滿的建設投資全過程的咨詢服務過程。整個服務過程中,咨詢部門不參與其間的實體生產。即不接觸建筑施工(建造)和產品生產(運營),僅僅提供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包含設計)。
2.4 委托主體
工程咨詢企業接受建設單位委托提供的咨詢服務屬于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受其他委托人如施工承包商委托的咨詢服務不屬于全過程咨詢服務。
2.5 適應項目
(1)從資金來源上:
① 政府投資項目、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
② 民間投資項目。
(2)從項目所屬領域上:適應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程。
(3)從項目需求上:
①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總價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建設單位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變更或補充建設要求,加大了對總承包單位的干涉,也容易產生價格和工期的不確定性;
②專業技術性較強的項目:技術性較強的項目需要依賴于咨詢公司提出專業意見,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③政府、事業單位等建設主體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政府、事業單位為不具備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的建設主體,需要專業咨詢機構進行管理。
2.6 組織方式
(1)為項目決策、招標代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工程監理、項目管理、竣工驗收及運營保修等各個階段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咨詢服務。
(2)為項目若干階段提供不同專業咨詢服務。
(3)為項目的某一專業咨詢提供跨階段(至少涵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咨詢服務。
以上第一類可以稱之為完整全過程,第二、三類可稱之為相對全過程。
2.7 服務模式
(1)由一家工程咨詢企業實施。“全過程”服務可由建設單位委托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工程咨詢企業實施,該工程咨詢企業應具備與服務項目相匹配的資質、資格和能力,在具體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應當將依法需要資質但其不具備的(例如設計、監理)的服務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實施。
(2)由多家具有不同專業特長的工程咨詢企業組成聯合體實施。多家工程咨詢企業共同投標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咨詢合同,約定聯合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簽署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成員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牽頭單位以及聯合體成員單位的所承擔的咨詢服務內容、權利、義務和責任。
(3)建筑師負責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出“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建筑師負責制是以擔任民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主持人或設計總負責人的注冊建筑師為核心的設計團隊,依據合同約定,對民用建筑工程全過程或部分階段提供全壽命周期設計咨詢管理服務,最終將符合建設單位要求的建筑產品和服務交付給建設單位的一種工作模式。
2.8 對咨詢單位的委托
(1)《指導意見》:
①當全過程工程咨詢中的一項或多項專業咨詢服務達到法定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應依法以招標方式發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其他不需要招標的項目建設單位可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如建設單位委托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單位具有資質覆蓋下的內容可不再另行委托。
②鼓勵投資者在投資決策環節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綜合性咨詢服務,統籌考慮影響項目可行性的各種因素,增強決策論證的協調性。
③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開展全過程咨詢服務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
④同一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與工程總承包、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不得有利害關系。
(2)部分試點省份要求也各不相同:
如:四川省:對于必須招標的項目,只需對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其中一項進行招標即可,其它咨詢服務可直接委托同一咨詢單位;而不需要依法招標的社會投資項目,可以直接委托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湖南省:政府投資或國有投資試點項目應按照《招標投標法》組織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投標,不需要進行招標的社會投資試點項目可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對于已經公開招標委托單項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補充合同形式將其他工程咨詢服務委托給同一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
上海市: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依法通過招標方式取得工程項目管理服務(至少包含施工階段項目管理服務)的,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接同一工程的監理工作。
2.9 對咨詢單位的資質要求
(1)資質: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單位提供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服務時,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通常要求具備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①對于“1+N”模式,僅承擔“1”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服務企業無需任何資質,具體視項目投資性質和委托方的要求決定;
②對于“1+N”模式,承擔“1”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同時,又承擔必須具備法定資質要求的工程咨詢、勘察、設計(含規劃)、造價、監理的一項或多項任務時,服務企業應具備對應符合要求的資質;
③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當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在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
④各地方政策中關于承接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的資質要求不完全統一,通常要求具備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咨詢等一項或多項資質。此外,還有一些地方還從企業的業績、信譽、管理體系等不同方面提出了有關資格要求。
(2)服務能力: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應為咨詢企業承接全過程咨詢服務的實質性條件,是需要重點關注的一項指標。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建立與其咨詢業務相適應的專業部門及組織機構,配備結構合理的專業咨詢人員;應當在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具有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3)資信要求:資質管理改為資信管理,是國家對工程咨詢行業管理的重大改革。資信評價是一項新工作,是國家發改委管理工程咨詢行業的一項新舉措。全過程咨詢單位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建設單位在選擇工程咨詢單位時,資信評價也將是一項評價指標。
(4)業績要求: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具有與承接項目類似工程業績,有類似項目管理經驗。
2.10 對咨詢人員的要求
結合《指導意見》,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項目負責人及相關崗位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階段: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應當充分發揮咨詢工程師(投資)的作用。
(2)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階段:《指導意見》中要求:
①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項目負責人: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
②對于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中承擔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業務的負責人,應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執業資格;
③設計單位在民用建筑中實施全過程咨詢的,要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
④除法律特別規定外,項目負責人和需要具備執業資格的崗位人員,應當與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社保關系和工資關系;
⑤相關法律法規對工程咨詢人員或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等崗位人員的任職條件、執業條件有其他規定,也應符合相關規定。
2.11 聯合體投標
《指導意見》中強調“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應當由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咨詢單位實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詢單位聯合實施。”
而部分試點省份對聯合體企業數量要求也不一樣,有的要求由兩家企業組成聯合體,有的并未對聯合體企業的數量作出規定。
2.12 咨詢服務酬金計取
按照《指導意見》規定,“全過程”的酬金計取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工程咨詢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期限等與工程咨詢企業協商確定服務酬金,具體而言:
(1)“全過程”服務模式:
①按各專項服務酬金疊加后再增加相應統籌管理費用計取;
②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計取;
③鼓勵投資者或建設單位根據咨詢服務節約的投資額對咨詢單位予以獎勵。
(2)專項咨詢服務:可根據所包含的具體服務事項,通過項目投資中列支的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費用進行支付。
(3)禁止價格壟斷和惡意低價競爭行為。
2.13 法律責任
《指導意見》中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要切實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對咨詢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科學性負責。”《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實行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制。”
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概念下,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的法定責任,應根據其所承擔的具體業務內容,參照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各專業工程咨詢的法律責任認定和處理。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活動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照對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的相應處罰規定追究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和其項目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2.14 與工程總承包的關系
“全過程”系“包咨詢”,屬于包服務,不涉及物質化產品的生產,提供的是智力型咨詢服務,收取的是費用,不宜實行價格競爭;工程總承包系“包工程”,是一種物質化的建筑生產,提供的是實體化的建筑產品,獲取是工程造價,實行價格競爭性招標。
2.15 與項目的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業務的關系
《指導意見》中明確“同一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與工程總承包、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不得有利害關系。”
目前各省的試點方案中,浙江和廣西明確禁止承擔全過程工程咨詢的企業不能與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以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企業之間有控股、參股、隸屬或其他管理等利益關系,也不能為同一法定代表人。
福建和四川省規定,咨詢服務單位不得與本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施工企業、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單位之間有利益關系。
上海明確規定項目管理單位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與受委托工程項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2)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接工程項目管理時,承接同一工程的工程總承包、設計或者施工等工作。
3 結束語
目前國家開始大力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這是中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需要,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要,也是行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全過程”是我國工程咨詢機構未來發展建設的主要方向和途徑,隨著時間的推進,“全過程”也必將在工程建設領域廣泛開展。
“全過程工程咨詢”,您懂嗎?
編者按:
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提升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提高投資效益、工程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率,根據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等要求,住建部于2019年3月15日就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出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
(一)什么是全過程工程咨詢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以下簡稱“《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中,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咨詢單位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全過程咨詢服務,滿足建設單位一體化服務需求,增強工程建設過程的協同性。全過程咨詢單位應當以工程質量和安全為前提,幫助建設單位提高建設效率、節約建設資金。可見,全過程工程咨詢是工程咨詢企業接受建設單位委托提供的相關咨詢管理服務,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委托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不能是其他主體。因此,工程咨詢公司受其他主體委托提供的咨詢服務,應該不屬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范疇。另根據《江蘇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導則(試行)》第3.2.1款的規定,全過程各專業咨詢服務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及其他工程咨詢服務,比如:規劃咨詢、投資咨詢、BIM咨詢、綠建咨詢、工程勘察、工程檢測、海綿城市設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當地政府報批報建所需要的咨詢服務等涉及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等有關方面的工程咨詢服務。
(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實施方式
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應當由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咨詢單位實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詢單位聯合實施。因此,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開展服務的主要形式有兩種:一是由一家工程咨詢企業實施;二是由多家具有不同專業特長的工程咨詢企業組成聯合體實施。可見,即使一家勘察、設計或監理等只在某一方面實力比較強的工程咨詢企業仍然可以通過聯合的形式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而且,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國家鼓勵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三)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是否需要招標
《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并未提及全過程工程咨詢是否應當招標的相關內容,但部分省份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如何進行招標作了明確規定。
1.四川省:《四川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項目,當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時,只需對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其中一項進行招標即可,其它咨詢服務可直接委托給同一家咨詢單位,無需再對其它咨詢服務內容進行招標;對于不需要依法進行招標的社會投資項目可以直接委托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
2.湖南省:《湖南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規定:“政府投資或國有投資試點項目應按照《招標投標法》組織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投標,不需要進行招標的社會投資試點項目可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招投標代理企業應簡化招標前置條件,在項目立項時即可進行全過程咨詢單位招標準備工作。對于已經公開招標委托單項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補充合同形式將其他工程咨詢服務委托給同一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
3.吉林省: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可通過招標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委托內容不包括前期投資咨詢的,可在項目立項后由項目法人通過招標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依法不需招標的項目 ,可以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4.江蘇省:《江蘇省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方案》規定:“采用建筑師負責制的工程項目,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技術服務可不另行招標。”
5.陜西省: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的通知》規定:“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可在計劃實施投資時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委托內容不包括前期投資咨詢的,可在項目立項后由項目法人通過招標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依法不需招標的項目可以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四)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應該具備的條件
1.資質:《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全過程咨詢單位提供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服務時,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當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在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對被委托單位的委托業務負總責。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開展全過程咨詢服務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 這意味著當前國家層面對于承擔全過程工程咨詢的企業資質并無明確限制,僅當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承擔勘察、規劃與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時應具備法律規定的相應資質。
2.服務能力:《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在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具有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相適應的服務能力,同時具有良好的信譽。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建立與其咨詢業務相適應的專業部門及組織機構,配備結構合理的專業咨詢人員,提升核心競爭力,培育綜合性多元化服務及系統性問題一站式整合服務能力。” 可見,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應具備提供咨詢服務所具備的組織、管理、經濟和技術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相應的組織機構、健全的工程咨詢服務管理體系和風險控制能力。
3.資信要求:《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第23條和《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標準》對工程咨詢企業有關信用評價標準以及相應的信用管理制度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實踐中,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除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外,還可能需滿足發改委有關的信用評級標準。有關工程咨詢企業的具體資信要求,詳見本文第二部分。
4.人員要求:根據《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項目負責人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并具有類似工程經驗。對于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中承擔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業務的負責人,應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執業資格。全過程咨詢服務單位應根據項目管理需要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計單位在民用建筑中實施全過程咨詢的,要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
(五)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的法律責任
1.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對咨詢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科學性負責
《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要切實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并對咨詢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科學性負責。”
2.各企業聯合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時,牽頭企業對服務成果承擔總體責任
《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牽頭提供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服務的機構,根據與委托方合同約定對服務成果承擔總體責任;聯合提供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服務的,各合作方承擔相應責任。”
3.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對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
《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3款規定:“實行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制。工程咨詢單位在開展項目咨詢業務時,應在咨詢成果文件中就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要求,及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作出信用承諾。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因工程咨詢質量導致項目單位重大損失的,應倒查咨詢成果質量責任,并根據本辦法第三十、三十一條進行處理,形成工程咨詢成果質量追溯機制。”可見,工程咨詢企業對咨詢成果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全過程工程咨詢公司作為工程咨詢企業,也應受《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的約束,對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組織模式、收費標準
全過程工程咨詢是一種“綜合咨詢”的概念,與傳統的工程代建有一定的區別,工程代建是一種完全“甩手”給代建單位的工程管理模式,而全過程工程咨詢是要確保建設方對項目建設具有一定的參與度和必要的掌控、監督力度,又能充分利用咨詢公司的技術力量,把工程建設絕大部分業務工作承擔起來,極大解脫建設方的管理事務,同時通過與咨詢公司共同組建項目管理團隊,對建設單位的人員起到培養和帶動作用,為建設單位留下寶貴的人才和制度資產。
1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工作開展模式
(1)工程代建
工程代建是委托專業化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即代建單位),由代建單位負責項目前期階段和建設實施階段的組織管理工作,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的制度。
具體的部門設置和職責劃分如圖:
工程代建模式在國內已經實行多年,是一種充分利用社會專業化資源開展工程建設管理的優良制度,對推動我國工程建設的專業化管理水平、減輕建設單位的建設管理事務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是一種可靠、先進的建設管理模式,目前仍有大量建設項目在使用。在多年的運作當中,工程代建模式亦存在一定的短板或者缺陷,建設單位反映較多的問題集中在:建設(使用)單位對項目的參與度較低,對項目建設期間的掌控較弱,存在一定的管控風險;建設單位貫徹自己的想法、意圖時渠道不暢或受限;建設過程形成的管理經驗、制度、成果等無形資產,與建設單位關系不大;建設過程不能為建設單位培養工程專業人才,未能留下人才儲備。
(2)咨詢公司與建設單位共同組建項目部(以咨詢公司為主)
在這種模式下,以咨詢公司為主,建設單位為輔一起組建項目公司(或項目部),大部分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咨詢公司提供并組建各職能部門,建設單位僅安排少數人員在關鍵崗位任職。
具體的部門設置和職責劃分如圖:
具體實施過程中,由職能部門提出解決方案或處理意見,重要事項由建設單位的相關負責人作出最終決策并簽發指令。這種模式具有以下優點:建設單位對項目具有一定的參與度,確保建設方對項目的掌控力度和監控力度,又能顯著減少建設方的建設管理日常事務。咨詢公司對工程建設板塊的日常工作承擔技術性、合規性、合理性的直接責任,建設單位主要承擔重大決策和對外協調責任。咨詢公司協助建設方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制度管項目,提高整個項目的管理水平和規范化、流程化水準。既能充分利用咨詢機構的專業力量,又能保證建設單位的決策權,有效減少建設單位的管理事務,解決建設單位人員編制過少以及專業力量不足的問題,同時為建設單位培養及提高工程專業人才的管理技能和水平。
(3)咨詢公司與建設單位共同組建項目部(以建設單位為主)
這種模式是以建設單位為主,咨詢公司為輔一起組建項目公司(或項目部),大部分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建設單位提供并組建各職能部門,咨詢公司僅在工程板塊相關部門安排少量技術和管理人員,以此充實和加強各職能部門的技術力量。
具體的部門設置和職責劃分如圖: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咨詢公司協助職能部門提出解決方案或處理意見,重要事項由建設單位的相關負責人作出最終決策并簽發指令。
這種模式具有上述第二種模式的優點,最大的不同點在于:
1)建設單位具有相對多的人員編制和投入,咨詢公司人員投入較少。
2)責任劃分的區別,第二種模式下建設單位對所有工程有關的事項決策和指令負主要責任,咨詢公司負次要責任。
3)咨詢公司的收費標準不同。
(4)完全由建設單位組建項目部,咨詢公司僅為工程顧問身份
這種模式由建設單位自行組建項目公司(或項目部)和各職能部門,咨詢公司不參與組建項目部(人員不常駐現場),僅對項目建設提供前期策劃、制度建設、招投標、法律法規、工程管理、合同管理、造價管理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技術支持。
具體的部門設置和職責劃分如圖:
在這種模式下,咨詢公司現場工作方式為每周駐場1-2天,以及有需要時到場解決工程實際問題或參加工程會議。
在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中,可以在相關工作流程加上工程顧問的審核環節,將工程顧問的日常工作融入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各項審核流程中,以此體現工程顧問的工作界面和工作成果。
這種模式區別于上述幾種模式的最大不同點在于:
(1)咨詢公司不參與組建項目職能部門,而是作為建設方的咨詢顧問提供技術支持,咨詢公司的參與度較淺。
(2)建設方對工程建設的所有事項負責,咨詢公司僅對其提供的咨詢服務成果負責。
(3)作為工程顧問,有關工程方面的問題都會集中到咨詢公司,咨詢團隊需要直接面對和解決各式各樣的專業技術問題。而工程代建或共同組建項目部的方式可以間接面對,可以通過另外委托專業機構的方式去解決相應的專業問題。
按照以上工作模式分類,在不同模式之下,建設單位和咨詢公司之間的工作界面和職責也需要作出明確劃分,以避免責權不清晰、管理混亂、互相推諉等問題。建議通過兩種途徑作出劃分:首先在全過程咨詢委托合同中作出相對宏觀的工作職責劃分原則,在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中再作進一步的細化。幾種工作模式之下的工作界面和責任劃分原則建議如表:
2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收費模式
收費模式“1+N”
“1”是指全過程工程咨詢費,參考費率如表。表中所列收費標準是基于完全由咨詢公司組建工程板塊各職能部門的收費水平,具體根據咨詢公司的參與程度和工作模式分別進行不同程度的折扣。
“N”是指項目全過程各專業咨詢(投資咨詢、工可、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設計咨詢等),分別參照各專業傳統收費依據或市場收費慣例執行。
3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工作開展路徑
對應“1+N”的收費模式,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工作開展模式也可以借用“1+N”的概念。“1”是指全過程工程咨詢角色,主要起到牽頭、統籌、協調、管理、上傳下達等職能要求,對項目上的若干個“N”進行統籌管理;“N”是指項目全過程各專業咨詢(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設計咨詢、招標代理、法律顧問、試驗檢測、運營維護等),這些“N”所代表的專業工作可以納入全過程咨詢范疇,也可以另行委托。
全過程工程咨詢,狼真的來了!
——兼談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元年
一
在2019年最后一天,住建部、發改委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歷經兩年,兩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后神逆轉,把《征求意見稿》的“或”改為“和”,一錐定音!
《辦法》確立了“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第十條),同時刪除了工程總承包再分包的有關條款,明確了“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設計、施工活動中有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規對設計、施工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相同違法違規行為的規定追究責任”(第二十七條),也就是工程總承包的轉包、違法分包嚴格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總承包并無例外。
“本辦法所稱工程總承包,是指承包單位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或者設計、施工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的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第三條)。
“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第七條)
由此,工程總承包被重新定義,即指“設計+施工”總承包,這與發改委等九部委提出的設計施工總承包、交通運輸部的公路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CIOB的“設計+施工方式”,與國際五大機構對于工程總承包的認知完全一致。
因此,這一年,正本清源,工程總承包回歸國內外主流,稱之為“工程總承包元年”。
二
這一定義將促使工程總承包市場重新洗牌,必引發一輪設計企業和施工企業兼并大潮,而且春節后即落地,同時2020年又是強基建保增長之年,時間極其迫切。
《辦法》提出“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鼓勵施工單位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設計、施工業績申報。”(第十二條)
《辦法》雖然開辟“直接申請”的綠色通道,但必須符合企業資質條件,施工企業是重資產行業,有極其嚴格的標準,再加上眾所周知的原因,絕大多數設計企業欲通過審批取得施工企業資質成功率較低,雖然兼并施工企業是一個快捷路徑,但是“蛇吞象”難度極大。
設計企業是輕資產行業,施工企業通過兼并設計企業獲得設計資質較容易,而且不少施工企業就有設計資質和人員。
即使聯合體可以承接工程總承包業務,這也是權宜之計,而且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還要取決于招標人的意志。
因此,從現實情況看,絕大多數設計企業無法轉型成為工程總承包企業,只有一小部分設計企業成功轉型為工程總承包企業,而施工企業會成為轉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核心力量。
絕大多數設計企業必將退出工程總承包市場。
三
長期以來“設計管理模式”被當作工程總承包,比如設計、采購、施工管理組合(EPCm)、設計+采購+施工監理組合(EPCs)、設計、采購承包和施工咨詢(EPCa)、設計+PM、設計+PMC、RP+EPC等。
設計管理模式的本質是“設計+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工程咨詢,而不是“設計+施工”總承包。
前兩年,在全過程咨詢市場上,設計企業很少發聲,因為他們把“設計+項目管理”模式稱為“工程總承包”,而不是“全過程工程咨詢”,而造價企業、監理企業熱衷全過程工程咨詢,奈何落地效果并不好。
這一年,“設計+項目管理”被排除在工程總承包之外,必將回歸全過程咨詢模式。
因此,這一年也是全過程工程咨詢元年。
2020年,設計企業竭盡全力突破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作為優先生存策略,主推項目負責人由建筑師擔任。
對于,造價企業、監理企業而言,真的是狼來了!
設計企業會成為轉型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核心力量。
四
實際上, 設計單位在八十年代進行工程建設總承包試點就是“全過程工程咨詢”,而不是“工程總承包”。
1984 年 12 月,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發出關于印發《工程承包公司暫行辦法》的通知(計設 [1984]2301 號)。該辦法《第五條》規定,“各部門、各地區組建工程承包公司,可以在所屬企事業單位抽調具有工程建設經驗的人員組成;可以依托設計單位,組成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承包公司;也可以依托工程指揮部進行組建。”該辦法第六條規定,“ 工程承包公司是組織工程項目建設的一種主要形式,應該具有較高的組織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人員要少而精。公司應配備熟悉業務的設計、計劃、財務、經營、采購、施工監督等專業的技術經濟人員,一般不應轄有直屬的施工隊伍。”
據此,1987年4月20日,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國家物資局發布了《關于設計單位進行工程建設總承包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計設[1987]619號),成立12家試點單位,文件指出“各部門、各地區在基本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中,總結以往的經驗,吸取國外的有益做法,組織一些設計單位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了從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管理、試車考核(或交付使用)全過程的總承包試點,發揮了設計在基本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對優化設計方案,縮短工期,控制工程投資,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92年11月,建設部頒發了《設計單位進行工程總承包資格管理有關規定》(建設[1992]805號)),明確了設計單位進行工程總承包的資格,并進行資格管理。文件提出設計單位要:“擁有自己的勘察設計、項目管理、設備材料采購、試車考核等專門技術人員和必要的技術裝備,能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對工期、質量和費用進行有效的控制”。 先后有560家設計單位領取了甲級工程總承包資格證書,2000余家設計單位領取了乙級工程總承包資格證書。
在國際上,也有這種形式,例如福斯特威勒(FOSTER WHEEIZR)、魯姆斯(ABB LUMMIJS)、蘭萬靈(SNC LAVALIN)、福陸(FLUOR)休斯敦分公司,這幾家公司是以設計人員為主體,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管理、開車、報價及項目管理等各類技術、管理人員為骨干的專家群組成的,他們也沒有自己的施工隊伍,但有施工管理的能力。
八十年代“設計單位的工程總承包試點”只是承擔設計+管理任務,而不是設計+施工任務。
國內八十年代的“設計單位的工程總承包試點”相當于CIOB的“管理承包方式”或管理咨詢方式。CIOB認為“管理承包方式是指業主委托一個設計方履行傳統方式下的設計職責,他同時還作為管理承包商,對整個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管理。”管理咨詢方式是指“要求各專業承包商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而工程管理經理(通常作為設計團隊的領導者)則作為項目團隊成員,開展咨詢,集中精力進行施工組織和管理”。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五
商務部等19部門《關于促進對外承包工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鼓勵設計咨詢“走出去”。引導有實力、有條件的工程設計咨詢機構開展國際化經營,積極參與境外項目的勘察、規劃、設計、咨詢、造價、監理、項目管理等,加快與國際接軌步伐,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推動對外承包工程發展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發揮工程設計、全過程工程咨詢“走出去”對中國技術和標準以及建設施工“走出去”的引領帶動作用,增添對外承包工程發展新動力。”
同時提出“積極促進投建營綜合發展。增強企業參與項目投融資和建成后運營管理的能力,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有條件的建設-運營-移交(BOT)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類項目提供項目融資。鼓勵企業以建營一體化、投建營一體化等多種方式實施項目,提高產業鏈參與度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逐步實現由建設施工優勢為主向投融資、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的綜合優勢轉變”。
設計企業和施工企業都要放大自己的格局,找準自己在民族復興中的使命,設計企業要扛起全過程咨詢的大旗,施工企業不僅要扛起工程總承包的大旗,還要積極發展建營一體化、投建營一體化,促進我國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造價、監理等企業要積極整合成具有全部工程項目管理資質或能力的管理企業,有條件的,可積極整合一項設計資質,學會聚焦一件事。
2020年必將是建筑業變革極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必將掀開建筑業百年未有大變局的序幕,這一年會成為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元年,設計單位會成為轉型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核心力量,施工企業會成為轉型工程總承包的核心力量,建筑業兩大引擎啟動,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咨詢迎來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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