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00:00:00 來源: 點擊:1196 喜歡:0
文章要點:
申請重組、合并、分立的建筑業企業或已辦理過重組、合并、分立事項的建筑業企業在申請新辦、升級、增項、延續等資質申請時,將納入動態核查范圍,重點核查其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準其申請,并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原文如下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工作,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現就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規定,對申請重組、合并、分立的建筑業企業,納入動態核查范圍,重點核查其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準其申請,并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對已辦理過重組、合并、分立事項的建筑業企業,在申請新辦、升級、增項、延續等資質申請時,納入動態核查范圍,重點核查其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在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入庫項目信息等情況,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不批準其申請,并按照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動態核查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地動態核查情況進行抽查復核,對不認真履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監理和檢測建設工程企業新辦、升級、增項、延續、重組、合并、分立等資質審批工作,參照上述要求辦理。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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