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00:00:00 來源: 點擊:851 喜歡:1
蘇自然資發〔2022〕154號_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城鄉規劃
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加強規劃行業管理,保障規劃編制質量,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450號)要求,現將江蘇省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規劃資質管理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二、認定范圍
江蘇省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以下簡稱“乙級資質”)認定包括乙級資質延續和新申請,以及涉及名稱、法人、地址的變更,合并分立改制的變更,注銷等辦理事項。正在分立或改制中的規劃編制單位暫不受理。
三、認定程序
(一)乙級資質認定按照國家和省關于“證照分離”的相關要求,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單位自2022年4月18日起,通過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省自然資源廳綜合服務旗艦店開展申報工作,申請單位按要求知曉乙級資質許可條件(詳見附件2)以及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提交必要的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自愿作出書面承諾(詳見附件3)。
(二)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符合認定條件的,1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要求辦理,并同步在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公告公示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省自然資源廳政務服務窗口向申請單位代發資質認定證書,并在廳網站信息公開欄公告。參照有關規定,通過此次認定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監督管理
省自然資源廳會同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單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現場核查等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完成核查。發現申請單位作出虛假承諾的,一是依照相關規定撤銷資質認定證書或者相應資質認定事項,并由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二是將該單位記入規劃編制單位黑名單,該單位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兩年內不具備參加國土空間規劃評優的資格。
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規劃編制單位管理職責,加強對規劃編制單位的監督檢查,壓實主體責任,對于存在違法違規編制規劃行為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后續自然資源部如出臺新的資質管理政策,從其規定。
附件: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指南
2.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書
3.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承諾書
4.江蘇省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屬地核查聯系方式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4月14日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明確: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現就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一)直接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2021年7月1日前已審批或批準延續的丙級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丙級城鄉規劃編制資質不再進行延續、變更和重新核定等。
(二)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1.乙級資質認定統一使用全國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管理信息系統(通過http://http://zwfw.mnr.gov.cn登錄,以下簡稱行業管理系統),按現行資質標準提交資質申請。各地確需使用自建信息系統管理的,應與行業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做到審批內容、審批結果實時傳送。
2.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定本地區乙級資質認定啟動時間和具體要求。根據各地職稱、社保等相關信息電子化核驗水平和監督管理需要,依法依規確定申報乙級資質單位承諾事項清單、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對于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資質申請資料并自愿作出承諾的,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
3.申報單位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需按規定提交所有證明材料。
(三)優化“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認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服務。
1.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精簡申請材料,實行一網通辦,全流程網上辦理。
2.通過自然資源部公告取得資質證書的規劃編制單位,
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申請辦理資質延續手續,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通過行業管理系統提交承諾書,承諾單位所有信息真實有效并提交,經核定合格的單位,可換發新的資質證書。
二、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明確各方責任。自然資源部負責全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規劃編制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對法定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關政策以及上位國土空間規劃強制性內容要求負終身責任。兩個及以上規劃編制單位合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牽頭單位對編制成果質量負總責,其他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對項目承擔相應責任。
(二)健全監管規則。對資質申報中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的規劃編制單位,由資質許可機關依法處理,有關情況列入企業信用記錄。對于取得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批后半年內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完成全覆蓋實地核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許可。
(三)完善監管方法。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等渠道反映問題多、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建立規劃編制單位信用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21〕7號文件有關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抓好工作落實。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訓和宣傳解讀,及時調整優化相關業務流程,修訂完善相關工作規則和服務指南,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
工作推進中有關問題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部報告。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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