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00:00:00 來源: 點擊:237 喜歡:0
近日,住建部發布2則建督罰字。
建督撤字〔2023〕129號
何前程:
經調查核實,你在范德威爾(中國)紡織機械有限公司工作期間,違規將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資格證書注冊在云南營造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3〕116號),你于2023年9月20日簽收,并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經研究,我部決定不采納該申辯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應當撤銷你的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且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注冊。鑒于你已注銷了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不具有可撤銷的內容,我部決定對你作出自本決定書印發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注冊的處理決定。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3年10月27日
上一篇:住建局:11月6日起,資質延續“告知承諾制”調整為“行政審批模式”!
下一篇:住建廳:2024年1月1日起,項目經理承擔質量終身責任!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建設單位不得拖延工程價款結算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