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 00:00:00 來源: 點擊:225 喜歡:0
近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布《 長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設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在工程施工招標中應當單列,不得將其作為招標投標競價條件。
第十四條 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監理職責:
(一)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細則;
(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以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三)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四)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
(五)監督施工單位建設工程安全項目作業環境以及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六)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理職責。
(上下滑動查看全部)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現場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采取封閉圍擋措施并設置警示標志,在工程危險部位采取防護措施;
(二)采取硬化、固化、綠化、覆蓋、噴淋等綜合降塵措施;
(三)臨時用房應當采用不燃材料建造,采取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術措施;
(四)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五)遇高溫、暴風雨、冰雹等天氣時,對施工人員和現場臨時設施、起重機械、腳手架等重點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六)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七)其他應當依法遵守的規定。
(上下滑動查看全部)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劃定拆除工程施工危險區域,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設專人看守。夜間作業的應當設置警示燈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五條 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文如下:
《長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長:王子聯
2023年12月25日
上一篇:住建局:3月1日起,項目經理、總監、八大員必須實名制!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下一篇:自1月19日17點起,暫停受理企業資質新辦、增項、升級、注銷、分立合并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