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00:00:00 來源: 點擊:2226 喜歡:0
9月6日,住建部通報:撤銷4家建企的5項一級總承包資質。
撤銷原因都是業績材料弄虛作假:
其中一家建企竟有12項業績造假,其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級總承包資質均被撤銷。
原文如下:
建督撤字〔2018〕6號
河南省億達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的新密市迎都港灣6#住宅樓工程業績存在與實際不一致問題,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7月12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17〕39號),你單位于2017年8月9日簽收,并向我部提交了書面陳述。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陳述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汪笑安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建督撤字〔2018〕7號
永平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領秀新城住宅小區5#樓工程項目不存在,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7月12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17〕33號),你單位于2017年8月9日簽收,并向我部提交了書面陳述。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陳述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汪笑安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建督撤字〔2018〕8號
永平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周口市文昌大道(大慶路—人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八一大道南段(七一路—太昊路)道路改造工程、周口市中州大道拓寬改造工程、通濟大道(東大街—交通路)道路改造工程、周口市中原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標段、川匯區南規劃路(大慶路—文昌大道)工程一標段、項城市平安大道東延工程、華興大道升級改造工程、周口市安泰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項目、淮陽縣祥盛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工程和周口市武盛大道拓寬改造綜合工程等11個項目不存在,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7月12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17〕34號),你單位于2017年8月9日簽收,并向我部提交了書面陳述。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陳述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汪笑安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建督撤字〔2018〕9號
洛陽天澤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周口市川匯區建設大道新建工程、南陽市鎮平縣中山街與紫金城路道路工程等2個項目不存在,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7月12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17〕38號),你單位于2017年8月9日簽收,并向我部提交了書面陳述。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陳述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汪笑安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建督撤字〔2018〕10號
鄭州久鼎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新鄉市平原示范區丹江路(恒山路—新鄭大道)施工工程和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經七路(平原大道—萬全河路)施工工程等2個項目申報的業績信息與實際不符;湯陰縣精忠路等市政道路施工、綠化工程、永通河橋施工項目實際為2012年由湯陰縣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湯陰縣長虹路東段順直工程(光明路—中華路)道路建設工程為2016年工程,且施工長度不符;湯陰縣工經一路(復興大道—振興大道)、扁鵲路(陽光大道—山西中南部鐵路大通道)道路及工橫二路工程,工經一路標段承建單位為林州八建集團有限公司;夏邑縣產業集聚區騰飛大道建設工程實際施工長度為約857米,申報的4.402公里與實際不符;汝陽縣郭木線(經七路—明鏡路)建設工程,截至申報時,該工程尚未竣工。你單位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7月12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17〕35號),你單位于2017年8月10日簽收,并向我部提交了書面陳述。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陳述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行政許可,且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汪笑安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資質動態核查開始常態化,各地持續加大核查力度,一大批企業因為工程業績、執業資格注冊人員等問題,被責令整改、撤銷企業資質。
已取得資質又被撤銷的企業,主要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 所申報的項目地址未查到
◆ 項目與實際不一致
◆ 項目在申報時未竣工
◆ 項目不屬實
◆ 工程業績層數指標與實際不一致
◆ 企業各項條件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要求
◆ 企業是否有違法違規的市場行為
◆ 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我國部分省針對建筑業企業資質每年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只是部分省,即資質年檢;資質動態考核是隨機的不定時的抽查企業,一般抽查率為5%--10%。
資質年檢可能由資質動態核查取代,不定時的對企業進行抽查,加強對建筑企業的監管力度。因此,建筑企業一定要按照新資質標準準備好企業人員,在工程業績上不出現違法行為。
隨著國家對建筑資質改革的推進,不僅資質標準會做減法,審批流程也會不斷做簡化,所以肯定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018年,建筑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將更加常態化,建筑企業一定要做好迎接動態核查的完全準備。